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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我所知的信息,长沙县为了减少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通常会设定一些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的区域。以下是一些可能被列为全年禁放烟花区域的类型,但请注意,具体区域可能会有所变动,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1. "居民住宅区":为了减少噪音和避免火灾风险,住宅区内通常会禁止燃放烟花。
2. "医疗机构":医院、养老院等医疗机构附近通常禁止燃放烟花,以避免对病人和老人的影响。
3. "学校附近":学校周边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减少噪音干扰,也会禁止燃放烟花。
4. "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也会实施禁放措施。
5. "交通枢纽":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交通枢纽附近禁止燃放烟花,以确保交通安全。
6. "重点保护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等。
7. "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如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等。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全年禁放烟花区域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查看长沙县政府发布的最新公告。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关注的官方渠道:
- 长沙县政府官方网站 -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通过这些渠道,您可以获取到最新的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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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学、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殡仪馆。
(十一)饮用水源保护地。
(十二)县人民政府规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指定时间、地点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施行时间: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县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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