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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指南
一、安全意识
1. 燃放烟花爆竹前,请务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距离。
二、安全选择
1. 慎选可燃品种: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避免购买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
2. 避免燃放高音炮、高爆响、高危险性产品,如火箭、烟花弹、炮仗等。
三、安全操作
1. 燃放前,请清理周围易燃物品,如干草、树叶、纸张等,确保安全距离。
2. 燃放时,请佩戴防护眼镜,避免眼睛受到伤害。
3. 燃放过程中,请保持冷静,切勿靠近正在燃放的烟花爆竹,避免发生意外。
4. 燃放后,请立即离开现场,等待烟花燃放完毕,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行清理。
四、注意事项
1. 请勿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如居民区、公共场所、医院、学校等。
2. 请勿在雨天、风力较大时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引发火灾。
3. 请勿将烟花爆竹放置在儿童容易触及的地方,防止儿童误食或玩耍。
4. 请勿在酒后、疲劳状态下燃放烟花爆竹举报 -
长沙县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要求:
(一)应当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采用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以及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后,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燃放废弃物。
(四)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五)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物业公司可科学规划设置开敞、安全的燃放点。
限放区域和时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属于本通告允许燃放的品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双响、摔炮、擦炮、不定向火箭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长沙县限制燃放区域可燃时段
鼓励市民采用合格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经批准实施的焰火晚会燃放的产品种类不受本条限制。
施行时间: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县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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